女子追讨13年前开店“保证金”申请再审被驳回:已过诉讼时效
女子追讨13年前开店“保证金”申请再审被驳回:已过诉讼时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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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家王女士此前提起诉讼要求友谊商厦二号店等退还2万元品牌进店保证金被一审天津河西区人民法院驳回,11月2日,澎湃新闻从当事人王女士处获悉,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其追讨13年前2万元开店“保证金”一案下达了民事裁定书,因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,驳回其公司的再审申请。
王女士向澎湃新闻表示,撤柜后其曾向楼层经理多次讨要保证金,中间自己又罹患癌症,导致时间精力上都不允许,后来发现当初的店面已经闭店才立即提起的诉讼,而一审判决下发的时间是2026年的2月13日,也就是腊月二十六了,原本想等过完春节准备上诉,但过完春节一耽误已经过了上诉期了,所以只能选择申请再审。
责任编辑:崔烜
图片编辑:沈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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